為增加收入,一些農(nóng)民不惜花大價錢購置“陽光板”修建溫室大棚,然而,順義農(nóng)民****希臣貸款33萬余元購買的“陽光板”使用剛一年多便裂開、脫落。記者昨天獲悉,市二中院終審審結(jié)這起“坑農(nóng)”案件,法院判令杭州賽寧板材有限公司賠償****希臣24萬元。
昨天,記者來到****希臣修建的溫室大棚,這棟占地達1萬平方米的陽光溫室,到處散落著沾滿塵土的塑料板碎片,踩上去嘎吱作響。****希臣告訴記者,這些碎片就是從溫室頂棚上掉下的陽光板碎片。
記者看到,溫室頂棚由鋼鐵支架撐起,上面覆蓋著一塊塊長約8米多、寬約1米的陽光板,頂棚向陽面的陽光板上,隔三差五地露出大大小小的破洞,個別破洞處,還有些已開裂的陽光板搖搖欲墜地垂在支架邊緣。
這些陽光板都是2007年****希臣從當?shù)啬辰ú匿N售商穆玉珍處購買的。****希臣說,陽光板的價格比傳統(tǒng)大棚使用的塑料薄膜貴很多,他購置的品牌每平方米25元左右,僅購置陽光板就花了33萬余元。花了這么多錢,他原本打算在溫室中種植櫻桃樹等既能觀賞又能采摘的反季節(jié)花果樹。沒想到,2007年底陽光溫室才建好,還沒來得及從溫室獲利,**年11月起,溫室頂棚上的陽光板就陸續(xù)出現(xiàn)裂縫、脫落等現(xiàn)象。
****希臣把陽光板廠家杭州賽寧板材有限公司和銷售商穆玉珍一同告上法院,索賠陽光板購置費、更換費等68萬多元。庭審過程中,市二中院承辦此案的法官胡建勇前往順義,現(xiàn)場勘察陽光板。*終,法院認定陽光板質(zhì)量不合格,據(jù)此,判廠商賠償24萬元、經(jīng)銷商穆玉珍賠付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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